时间 : 2023-03-03 来源 : 青岛文明网
刘清泉,男,汉族,1972年5月生,江苏徐州人,中共党员,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杭州路中队中队长、一级警长。被评为山东省助残先进个人、青岛市“文明市民”、青岛市助残先进个人,荣获2022年度“感动青岛”道德模范荣誉称号。
2002年以来,刘清泉与兴隆路社区敬老院结成“帮扶对子”,组成党员民警“敬老爱老”小分队,坚持每月2次看望孤寡老人,长期关爱照料70余位老人,为敬老院做好事、解难题600余件,捐款、捐物合计10万余元。“常回去看看”这句说给自己听的承诺,刘清泉一守就是二十个春夏秋冬,无论在四方大队、胶州湾大队、市南大队还是市北大队,他都将一种牵挂、一份责任留在了敬老院。虽然工作忙碌,但是他从未松懈,长期坚守一线默默耕耘,用心用情照顾养老院的老人们,用他的忠诚、责任、爱心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与担当。其事迹先后被山东电视台、青岛日报、青岛电视台、半岛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深入报道。